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时间:2020-07-27 12:52 点击: 3716

2020年7月3日上午公司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对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公司简介 | 组织机构 | 下属企业 | 企业文化 | 发展历程 | 发展战略 |
Copyright © 2007-2022 阿坝州卧龙大熊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016202号-1
技术支持:028工作室 成都零二八
阿坝州卧龙大熊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州卧龙大熊猫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州卧龙大熊猫旅游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州卧龙大熊猫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